貝多芬歌劇《費黛里奧》之一


路特維希•凡•貝多芬,這位音樂史上的偉大作曲家,在交響曲和奏 鳴曲創作質量上的地位無人能及;然而在以歌劇為演出重心的當時,他 居然只寫了一齣歌劇,歌劇本身又有許多令人爭議的疑點,這在音樂史 上是個很耐人尋味的話題。

實際上,對貝多芬而言,尋找合適的劇本是第一個令他頭痛的問題。 基於他的道德標準,他絕對不會為像《唐•喬凡尼》那樣傷風敗俗的故 事譜曲。因此儘管貝多芬有心於歌劇的創作,但總苦惱於沒有令他滿意 的劇本。直到當時維也納劇院( Theateran der Wien)的經理席坎內德( E. Schikaneder ),為了要和勁敵布爾克劇院(Burg Theater)對抗,委託貝多芬 以法國作家布依( J-N.Bouilly)的作品《蕾奧諾拉》為藍本寫一齣新歌劇時 ,貝多芬才如願以償地找到了理想的主題----由堅貞的夫婦之愛中表達的 人性光輝,以及法國的革命精神----自由、平等、博愛。

《蕾奧諾拉》描寫一個政治犯的妻子,憑著堅定不移的愛情救出身陷 囹圄的丈夫,並把惡棍繩之以法。如此簡單的劇情中,有貝多芬式崇高 的倫理規範及對自由的歌頌,有啟蒙主義和人道思想,有對政治黑牢的 嚴厲控訴,也有著法國大革命的時代精神。當時的歐洲正籠罩在拿破崙 革命思潮和軍事解放的巨浪下,而《費黛里奧》正是時代的產物----由拿 破崙所提倡的,典型的「拯救歌劇」。1804年,貝多芬開始為這齣歌劇 譜曲。劇本由舒伯特的好友宋萊特納(Joseph Sonnleithner) 譯成德文。在 兩年的工作之中,貝多芬幾乎投下了所有的心力。僅在第二幕開頭男高 音的獨唱,就先後改寫了十八次,劇末大合唱也改寫了十次,就算是上 演後也再三撤回修改;甚至每修改一次,貝多芬就重寫一首序曲。如此 浩大的工程,在歌劇史上是絕無僅有的。


"to be continued"

本文作者 - 施典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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